10齋日
「10齋日」,真言密宗是於每月訂定10日為持8齋戒日。
此10齋日出於地藏本願經,和10王經。
地藏本願經如來讚嘆品:「復次普廣,若未來世眾生,於月1日、8日、14日、15日、18日、23日、24日、28日、29日乃至30日,是諸日等,諸罪結集定其輕重。…於此10齋日對佛菩薩諸賢聖像前讀此經1遍,東西南北百由旬內,無諸災難」。
宋趙與首賓退錄說:今人以月1日、8日、14日、15日、18日、23日、24日、28日、29日、30日,不食肉,名為10齋,釋氏之教。
按唐會要武德2年,正月24日詔,自今已後,每年正月9日,及每月10齋日,並不得行刑。所在公私,宜斷屠釣,永為常式。
乾隆元年4月22日,敕,每月10齋日,不得採捕屠宰。這是10齋日的由來,後來演變成只有持齋《吃素食的齋堂信仰》,並不需持戒,已經失去了齋戒的真正意義。例如「4齋日」,象器箋3所說:禪林每以月旦,月望,初8,23日訂為4齋日,此日須諷經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