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藏犍度
13、覆藏犍度:8波羅夷中的6聚罪的第1位,專說治比丘犯罪而覆藏的人之法,故名。
4分律第46卷覆藏犍度之13所說,佛言:行覆藏者不應爾。彼行覆藏者,或早入聚落逼暮還,或不親附沙門親近外道,不隨順比丘說異教,佛言不應爾。
彼行覆藏者,若犯此罪,若相似,若從此生,若重於彼,呵他羯磨及作羯磨者,佛言不應爾。
彼行覆藏者,受清淨比丘敷座,洗腳拭革屐揩摩身,佛言不應爾。彼行覆藏者,受清淨比丘起迎逆禮拜執手恭敬問訊為持衣缽,佛言不應爾。彼行覆藏者,舉清淨比丘,作憶念,作自言,為他作證,遮說戒,遮自恣,與清淨比丘共鬪,佛言不應爾。
彼行覆藏者,共清淨比丘行入白衣家,或隨他比丘行,或將他比丘行,或受他供養,或受清淨比丘剃髮,或受清淨比丘作使,佛言不應爾。彼行覆藏比丘,共清淨比丘行,至前食後食上在前行,或竝語竝行,或反抄衣,或通肩披衣,或裹頭,或覆2肩,或著革屐,佛言不應爾。
自今已去,聽偏露右肩,脫革屐,隨從後行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