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聞
「我聞」,凡是1切佛教經典的最初開頭,必置「我聞」2字之意,是為了平息世間對於佛所說法的爭執競訟,而且證明親自耳聞的無謬,此「我」是指阿難的自稱。「聞」是指阿難的親耳所聽聞之意。
註維摩經第1卷說:「什曰:若不言聞,則我自有法。我自有法,則情有所執。情有所執,諍亂必興。若言有聞,則我無法,則無所執。得失是非,歸於所聞。我既無執,彼亦無競。無執無競,諍何由生?肇曰:出經者,明已親承聖旨,無傳聞之謬也」。
華嚴經疏第4卷說:「我即阿難,聞謂親自聽聞」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