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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佛學:理論的實踐(1)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8-01-29
 
3藏(經律論)12部總合6千多卷經典,無非都是在指導人類,從生活的苦惱之中,能夠「覺悟」到生命的苦、空、無常的流轉現象。
 
但是光只是明瞭這些道理,或者畢生皓首窮經,並不能代表已經成就的「覺者」,因為理論和觀念,畢竟仍屬於抽象的思想而已,還必需經過1段漫長的純熟階段,才能更進1步的付諸生活實驗,最後可能要等到「蓋棺」之後才能「論定」。
 
這是為了要表現1種完美無缺的「佛格」,以及依此而設定的1種標準,才能符合「悟」的境界。
 
人的精神思想,必需透過語言、文字和行為舉止2種方式,予以具體的表現出來,而據以判斷「成就」的等級,就是依其人的言行,而給予修學上的印證。凡是能夠自己親身體驗,並「覺悟」到生命的存在價值,已能斷除心性上的種種「劣執」,即可謂己經證「悟」羅漢的果位。
 
由此而往前更進1步,幫助他人擺脫苦惱,行6度萬行,則已經證「悟」了菩薩果位。人能斷除1切的煩惱障惑,才有資格實行「引渡眾生」。
 
這不光只是1種理想,而是1種實在,因為推廣教化工作之人,往往只是有1股熱情,還缺乏真正的「修持」,故有帶業(煩惱)羅漢和未悟菩薩之稱。
 
在「業中」之人,徒有1股熱情,也只能算是人皆有之的「惻隱」之心而已,算不上「引渡眾生」的理想,終有退墮的1天,或更而導人誤入歧途,反而增加了來世的業障。另有假藉宗教以維生之輩,就更等而下之了。
 
若有人經歷了「悟」的階段,又能夠11世的指導他人,也能夠到達「悟」的境界,終其1生而無退悔之意者,其人早就是已經成就佛果的「再來之佛」。若非乘願再來的聖者,斷難在此生當中證悟到「靈明不滅」的境界。
 
雖然以上所舉諸多理論,看似簡單,但實行起來可就困難重重了。光只是要摸清312部的經論涵蘊,就可消耗大半生的時間,其餘的殘生,想要持以印證,恐怕是天方夜譚。
 
前面所說的「覺悟者」的標準,除了能夠深入去「發覺並體悟」宇宙的生滅現象,以及生命生存的內涵之外,就是必需確實的用語言和行為,具體的予以表現出來。因為「體悟」的定義,是含有深刻的「身體力行」,和實際的「智慧語言」,這是有別於世俗社會的「泛知識論」。
 
將理論付諸實踐,其實就是「覺與悟」的真實表現,以其生命去執行生命所付予的神聖使命延續真理教化的任務,或者說生命本身就是宇宙真理的「映像」。這和儒教先聖所說的3不朽事業「立德、立言、立功」,有點類似,即智慧的上焉者「立德」,中焉者「立言」,下焉者「立功」,是為生命生存的真實意義。但是密教教義確堅定的認為,生命生存的唯1任務,除了宣揚真理(辦道)濟世拔苦之外,別無他事,這是對「發菩提心」的真正註解。
 
所謂「立德」之義,是指「思想家」的「意識概念」,能做出對人類社會的「生活文化」,有所貢獻,或在潛移默化上,發揮最大的去惡存善的功效。例如在飲食方面的「感恩心、恭敬心、慚愧心」。待人接物的「合十、點頭、微笑」。在工作方面的「盡心盡力,成功不必在我」。在婚喪習俗方面的「禮疏而情備」--束禮雖薄但情義全備,必要時甚至要斷然排拒不合理的習俗等等。
 
其次是「立言」的功德,必需以時代生活為背景,適時地提出具有「前瞻性」的興革理論,或以時代的觀點,做出有益於「生活文化」導向的剖析,例如生存的目的在於「慈航濟世」。
 
生死輪迴即「煩惱生滅」之義。菩薩的定義即指「犧牲奉獻的精神」。羅漢者,能了脫劣執障礙者是。能證悟宇宙生命真理,即是「56通」。
 
能夠容忍他人的侮辱和詆毀,又能寬恕1切敵人,即是「消業」。將所有品性上的「劣根」「劣執」通通放逐到江洋大海,即是真正的「放生」的真諦等等。
 
最後「立功」的「短兵相接」式的斷然行為,並不是說要建立甚麼「豐功偉業」,而是以上「立德、立言」的輔助行為。因為「立德」只是「悟者」內在的「意識概念」,對世俗人來講,實在「抽象」得難以捉摸。
 
而「立言」也只是1種「思想理論」而已,很難對「迷執」的凡夫,產生立即的「針砭」功效,也可能造成很多的「理論知識專家」,而實際是「生活文化的瞎子」。
 
細觀古今中外的「社會現象」,凡是所有自命「知識分子」的「假聖人」,無不受到「知識」的頑劣習性所束縛,以致個個變成了「知識巨人」,而實際生活卻是100%的「行為侏儒」。
 
這是造成人間悲劇的主因,使所有以「聖人言教」為真理的芸芸眾生,1頭栽進了苦惱障網之中,沉淪於生命的苦海,不克自拔。這種「苦悶頑執」逐漸化成「遺傳訊號」,惡性循環的1再重覆,以致「生生世世」都必需嘗受自己所造成的苦果。
 
但是這種「以果示因」,或「以因預果」的理論,根本就無人理會,於是就必需用強烈的「棒、喝」,才能令人猛然驚醒,即「立功」的另1種表現方法。
 
例如對證悟真理的「覺者」的評鑑,是聽其理論而後觀察其行為表現,若是具有「創建性」的觀點,而非1味的抄襲古人論述,又能兼具「實用」的方法,並非止於書本上的論說而已。這樣即可認定此人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「悟」。
 
「立功」是必需具有普及性的「作用」,更兼備可預性的「功果」成分的實際方法。
 
簡單的說,就是使人學習之後,可以預見其成績,並且普遍對多數「人」有益者,才能算是「立功」的德目。
 
更詳細1點的說,「學習」1詞,就是涵蓋了知識上的「學」,和實際運作的「習」,並不是「萬般皆下品,唯有讀書高」的腐儒心態。
 
因為知識豐富並不代表其品德1定高尚,或1定是個務實的工作者,當然,知識並不1定絕對使人判斷正確,或令人思想健康身心愉快。--待續
 
宗聖上師 手稿
 
本文出處:高級佛學講義--宗聖上師著作,台灣萬佛會出版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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