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等
「4等」:慈(Maitri^)悲(Karuna^)喜(Mudita^)捨(Upeksa^)的4無量心。從所攀緣的境界,而稱為無量,從能起之心,而名為等,以持於平等而起此心之故。
增1阿含經序品所謂的「迦葉端思行4等」。
大乘義章第11卷之末說:「經中名此以為無量,亦云4等。緣於無量諸眾生起,故名無量。等緣1切,故復名等」。
大部補注第6卷說:「4等,慈悲喜捨名4無量。華嚴經中亦名4等,4等從心,無量從境」。
增1阿含經第21卷說:「有4等心,云何為4?慈悲喜護」。
1.字等:3世諸佛,等稱為佛。
2.語等:3世諸佛,等以64種之梵音演說。
3.法等:3世諸佛,等得37之菩提分法。
4.身等:3世諸佛,等有法報化之3身。
以此4等,而顯佛佛道同。
楞伽經第3卷說:「佛告大慧:以4等故,如來應供等正覺,於大眾中唱如是言:我爾時作拘留孫、拘那含牟尼、迦葉佛。云何4等?謂字等、語等、法等、身等,是名4等」。
1.諸法等:諸法本來真如平等。
2.發心等:所依之理性平等,故能發之心亦平等。
3.道等:發心平等,故所行之道亦平等。
4.慈悲等:所行之道平等,故所等之道所垂之慈悲亦平等。
往生論注上卷說:「平等是諸法體性,以諸法平等故發心等,發心等故道等,道等故大慈悲等」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