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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佛教(2)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9-06-23
 

認識佛教-2

 

以西洋的宗教概念來看,有神論是1切宗教的基礎,人不可能成為神,只有信服神的人,才是有宗教信仰之人,其概念很單純。所有生活活動皆把神擺在第1位,雖然無法完全擺脫人的貪婪本性,但是能夠「依神意」奉公守法。

 

東方宗教長期受「皇家豢養」,也是屬於政治附庸,並未發揮宗教應有的特質,以框正社會,除印度和印尼之外,其他地區多受到儒教影響,政治權勢和經濟利益高高的凌駕於宗教之上。因而發展出很奇怪也很特殊的宗教信仰。

 

人既然無法擺脫老病死的困擾,又不能像神那樣具有無邊的神通法力,但是總覺得對人間生活,戀戀不捨,雖然遭遇許許多多的挫折與打擊,活著總比死掉好,也才想盡辦法要活下去。對於生命的起原,以及死後要去哪裡或可不可能「再生」,和宇宙的神秘力量...等等,在在吸引著人類天生的好奇心,這大概就是人類追求宗教信仰的主因。

 

佛教的流佈是隨著經濟--絲綢之路--與政治版圖擴展而發展,經論翻譯雖然龐大,但是,忽略了宗教信仰是需要從普羅大眾的日常生活習俗為後盾的「精神」並無法「移植」。即使受過日據時期「皇民化」之後所謂的「日本精神」,根本是不存在的,不管日人用任何冠免堂皇的掩飾詞,都不可能成功。就像蔣介石在台灣高喊「復興中華文化」,1樣可笑。最後才會發覺,那些靠政治保護的「中國佛教」老人,在台灣吃喝拉撒50餘年,從未正眼睇視過養活他們的台灣,跟著國民黨高喊「反攻大陸」者,原來是他們口中說的「共匪」密使。

 

這證明了人與土地是無法割捨的,政治如此,經濟如此,宗教如此,文化更是如此。本土才是真正的「根」,真正的主流。連這1點也看不清楚,就不足以論道。尤其高深的宇宙哲理。

 

宗教和其他任何思想1樣,同屬於全體人類的共同文化財,但並不能違越其區域性,更不代表它有能力同化其他種類,只有共存共榮互相尊重1途,這是人類長時期受困於文化的宗教的戰爭與貧困的主因。

 

佛教在流傳過程中,犯了1個嚴重的致命傷,即抽離了「瑜珈」的創世運動與萬物1體論,「梵」的「諸天」信仰,和「禪那」的生命價值論。直到龍猛造10萬偈頌,才穩住了持續分裂的局面,但大勢已去。

 

釋迦牟尼佛在世時,教團即已分裂成18部派,多數信徒以原來的宗教信仰加入「佛說」1詞,就稱為「佛教」,只是在趕時代潮流的新名詞而已,這是無法遏止的「流行風」,任何時代都不例外。至於什麼是信仰基礎,無人理會。

 

佛教東傳之後,由於民俗風氣不同,只接受其外在形式,並無法容納其「沙門乞食」的原產地習俗,也就是前言之「文化精神」不能移植之意。相關教義則偏重於「唯識」1科--唯識只是吠陀文學的極小部分,只是用來詮釋人體意識活動而已--認為是佛教的全部精華,並依「唯識論」建立起「漢化佛教」,據以創立教判。所謂「依文解義,造3世佛冤」,此之由來。

 

不是印度土生土長的人,無法了解梵文的涵義,更無法生出真正的信仰,就像漢文化流傳到日本,並不能在日本成功的落地生根1樣。這是大自然的規則。

 

M. Sun  4/15/254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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