覺
「覺」是指具有覺察、覺悟的2義,能覺察煩惱,使不為害自己的身心靈魂,例如世人的覺知為賊入侵,故名覺察,是名1切智。
智的意思是能覺知諸法的事理,而真正了解分明,有如睡夢中的甦醒過來,名為覺悟,是名1切種智。
自覺亦復能使他人醒覺,自己和他人的覺行窮滿,名為佛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