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 Buddha
「佛 Buddha」,佛陀的略稱,又譯作休屠、佛陀、浮陀、浮圖、浮頭、勃陀、勃馱、部陀、母陀、沒馱,是因為翻譯的時代不同,以及翻譯者口音與筆順之便。
1般通譯為「覺」,或譯為「智」,具有覺察與覺悟2種義意,覺察煩惱,使不為害,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,故名覺察,是名1切智。覺知諸法的事理,而能了了分明,如睡夢之寤,名為覺悟,是名1切種智。自覺而又能覺他,自他之覺行窮滿,名為佛。
自覺者,簡於凡夫,覺他者簡於2乘,覺行窮滿,簡異於菩薩。
何以故?以凡夫不能自覺,2乘雖自覺而無覺他之行,菩薩自覺覺他而覺行未能圓滿故。又以知者既具足2智而覺知1切諸法,了了分明故。
南山戒本疏第1卷說:「佛,梵云佛陀,或云浮陀、佛陀步他、浮圖、浮頭。蓋傳者之訛耳。此無其人,以義翻之為覺」。
宗輪論述記說:「佛陀是梵音,此名為覺者,隨舊譯略語,但稱為佛」。
佛地論第1卷說:「於1切法,1切種相,能自開覺,亦開覺1切有情。如睡夢覺醒,如蓮華開,故名為佛」。
智度論第2卷說:「佛陀秦言知者,有常無常等1切諸法,菩提樹下了了覺知,故名佛陀。」同論第70卷說:「佛名為覺,於1切無明睡眠中最初覺故,名為覺」。
法華文句第1卷說:「西竺言佛陀,此言覺者、知者,對迷名知,對愚名覺」。
大乘義章第20卷之末說:「佛者就德以立其名,佛是覺知,就斯立稱。覺有2義:1.覺察,名覺,如人覺賊。2.覺悟,名覺,如人睡寤。覺察之覺對煩惱障,煩惱侵害事等如賊,唯聖覺知不為其害,故名為覺。涅槃云:如人覺賊,賊無能為,佛亦如是。覺悟之覺對其知障,無明昏寢事等如睡,聖慧1起,朗然大悟,如睡得寤,故名為覺。既能自覺,復能覺他。覺行窮滿,故名為佛。言其自覺簡異凡夫,云覺他者明異2乘,覺行窮滿彰異菩薩」。
善見律第4卷說:「佛者名自覺亦能覺他,又言知,何謂為知?知諦故,故名為佛」。
仁王經上卷說:「1切眾生,斷3界煩惱果報盡者名為佛」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