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 Phala
「果 Phala 頗羅」,是木的果實之義,也是針對於因而言。
凡是1切的有為法,前後相續,故對於前因而說後生的法為果。
「擇滅」雖為無為法,但是由道力而證悟,故名為果。
虛空與非擇滅,是無為果之義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