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與取
「不與取」:他人不給與而自取即偷盜,是5戒中的第2戒。
智度論第13卷說:「不與取者,知他物,生盜心。取物去。離本處。物屬我。是名盜」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