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身 Dharmaka ya
「法身 Dharmaka ya 達磨伽耶」,專指佛的真身,所解釋的名相,有性宗與相宗的2宗各異其義。相宗是根據唯識論所說,法身有總相法身與別相法身的2種,總相法身之意,是兼具理智的2法,與金光明經所說的如如及如如智,所謂的法身之義相同,是以所證的真如與能照的真覺為法身。
若以3身言,則只有密教所說的自性身與自受用報身的2身合而能見。依此義解釋之,則法身為理智的顯現,有為(智)無為(理)1切功德法體性之所依,故名法身。又指成就莊嚴1切的功德法,亦可以名為法身。
唯識論第10卷說:「此牟尼尊所得2果永離2障,亦名法身,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。…此法身5法為性,非淨法界獨為法身,2轉依果皆攝此故。」別相法身者,即3身中之自性身,唯為清淨法界之真如也。此真如為佛之自性,故名自性身,又此真如具真常之功德(是無為也),為1切有為無為功德法之所依,故亦名法身。惟不得言成就莊嚴功德法,故名為法身,何則?以此法唯為理之法身,不含攝有為之功德(即智法身)。
唯識論第10卷說:「即此自性亦名法身,大功德法所依止故」。
佛地論第7卷說:「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,故亦名法身」。
唯識述記第10卷之末說:「離所知障,具無邊德,名為法身,…功德法依名法身」。
義林章第7本說:「成唯識說,清淨法界為自性身。莊嚴論等說,自性身本性常故。讚佛論說,佛自性身無生滅故」。
若依性宗之義,則真如之理性,有真實覺知之相,理智不2,與真如之無為同,真智亦無為也。又性相不2故,真如即法性,則真智亦法性也。此理智不2法性之隱,謂之如來藏,積始覺之功,顯其法性,謂之法身。即言以法性成身,故名法身。或言以法性顯現之有為無為1切功德法成就莊嚴之身,故名法身。
勝鬘經說:「世尊!過於恒沙,不離不脫不思議佛法成就。說如來法身,如是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,名如來藏。」同寶窟下卷之末說:「法身者,即是實相真如法也。此實相正法隱,名如來藏。此實相法顯,故名身。唯是1實相法,約隱顯不同,故有藏之與身。又法者,謂諸功德法,法之所依名身。故攝論云:與功德法相應,名法身」。
嘉祥法華疏第4卷說:「以正法為身,故曰法身」。
起信論說:「從本已來,自性滿足1切功德,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,遍照法界義故,真實識知義故,自性清淨心義故,常樂我淨義故,清涼不變自在義故,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。…滿足無有所少義故,名為如來藏,亦名如來法身。」同義記下本說:「隱時能出生如來,名如來藏。顯時為萬德依止,名為法身」。
維摩經慧遠疏說:「佛以1切功德法成,故名法身」。
法華玄義第7卷說:「本有4德隱名如來藏,修成4德顯名為法身」。
大乘義章第18卷說:「言法身者,解有2義:1.顯本法性,以成其身,名為法身。2.以1切諸功德法而成身,故名為法身」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