念
「念」,是於所對的境界,記憶不忘之意。
唯識論3所說:「云何為念?於曾習境,令心明記不忘。」法界次第:「念者,內心存意之異名也。」大乘義章12:「守境為念」。
對於正邪的境界,而深思其事。法華經信解品:「即作是念,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」。
又指心的發動,遷流於3世,名為念。例如前念、後念、念念等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