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義意趣
「3.別義意趣」:言說與意義不同,例如說奉事幾許恒河沙之佛而解了大乘法,解了大乘法的義理,原非難事,凡夫能思惟,即能辦到,不須遭恒沙之佛。
惟有證得了大乘的實理,並非容易辦到的事,只有地上的菩薩,始能成辦之的知識,如今所說的必須事奉恒沙諸佛,才能解了大乘法之意,其所言相雖然類似只有解了大乘的教義,然而其意思在證得大乘的實理。例如是言說與意義各有差別,因此而名為別義意趣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