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懷弱勢族群
發展生命光輝
02-2257-5500
訊息中心
戒律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8-09-16
 

戒律

 

「戒律」:5戒10善戒乃至250戒等,防止佛徒邪非的法律。

 

梵語尸羅,Sila譯為戒,防非止惡之義。

 

梵語優婆羅叉 Upalaksa,譯為律(淨影)。

 

梵語毘尼 Vinaya,譯為律(南山),法律之義。

 

僧史略所說:漢靈帝建寧3年,安世高首出義決律2卷。次有比丘諸禁律。魏世天竺3藏曇摩迦羅到許洛。慨魏境僧無律範,遂於嘉平中與曇諦譯4分羯磨及僧祗戒心圖。此為唐秦戒律之始。

 

大乘義章第1卷說:「言毘尼者,名別有4:1名毘尼,2名木叉,3名尸羅,4名律。…言尸羅,此名清涼,亦名為戒。3業炎非,焚燒行人,事等如熱,戒能防息,故名清涼。清涼之名,正翻彼也。以能防禁,故名為戒。…所言律者,是外國名優婆羅叉,此翻為律。解釋有2:1就教論,2就行辨。若當就教詮量名律,若當就行調伏名律」。

 

4分戒疏第1卷上部說:「或云尸羅,或云波羅提木叉 Pra^tmoka,或云毘尼。…初云尸羅,此翻為戒。戒有何義?義訓警也,由驚策3業遠離緣非明其目也。…3云毗尼,唐稱為律,古譯毗尼,皆稱為滅。今以何義,翻之為律?律者法也,從教為名,斷割重輕開遮持犯,非法不定,故正翻之。(略抄)最初淨影於毘尼有4名,別舉律的梵名,後南山但為3名,以律之梵名為毘尼」。

 

開宗記第1本說:「言律藏者,梵云優婆羅懺,此譯為律。律則法也,非法無以肅威儀也」。

 

資持記上卷第1品之1說:「律者梵云毘尼,華言稱律。…不出3義:初言律者法也。從教為教,斷割重輕開遮持犯,非法不定。…2言律者分也。謂須商度,據量有在,若律呂分氣也。…3云律字安聿。聿者筆也,必審教驗情,在筆投斷」。

 
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

 

地址:22041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266號22樓之1傳真:(02)82520995電話:(02)22575500信箱:jongsing.foundation@gmail.com
版權所有 COPYRIGHT © WWW.JONGSING.ORG.TW. All RIGHTS RESERVED. DESIGN by WEL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