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
「相Laks an a羅乞尖拏」,依梵語雜名所解釋之意,凡1切事物的相狀,皆有表相於外而想像於心的實體亦屬之。
大乘義章第3本說:「諸法體狀,謂之為相」。
唯識述記第1本說:「相謂相狀」。
法華嘉祥疏第3卷說:「表彰名相」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