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取
「4取Catur-pra marsa」,佛性論所說的法門:
1.欲取,於色聲香味等5塵之境,貪欲取著。
2.見取,於5蘊之法妄計取著我見邊見等。
3.戒取,如外道的狗戒牛戒,取著修行非理的戒禁。
4.我語取,我語之意,是發自我見、我慢等我見之所說法,取著於此我見、我慢名為我語取。
俱舍論總攝108的煩惱為4取:
1.欲取,欲界的鈍使,4諦修道5部各有貪瞋痴慢無明的5者,合為20。4諦各有1疑,合前為24,再加10纏,合為34物,是名為欲取。
2.見取,3界各有12見,苦諦下有身等5見,集滅2諦下各有邪見見取2者,合前為9,道諦下有邪見、見取、戒禁取3者,即為12見,3界合為36見。
此中除3界2戒禁取見(即苦諦下與道諦下的2者)之6見,其餘30見,名為見取。
3.戒禁取,即前述的6見,又名為惑取。
4.我語取,以上說2界的鈍使,色界5部下各有貪慢無明3者,3乘以5為15見。4諦下各有1疑,與前成為19,無色界亦同之,合為36,是名我語取。
我語之意,是身我之語,因上界的煩惱,不取於外境,緣身我是從身我之語而生起煩惱。
從4者總名為取之意,以此煩惱能取執內外之法故。
俱舍論第20卷說:「能取所有,故立取名」。又說:「能為依執,故名取」。
又指勝鬘經以4住地之惑為4取。
百論疏第4卷之末說:「勝鬘經以4住地為4取,故云有漏業為因,4取為緣,生3界內」。
又指婆沙論以馳求4方名為4取。
百論疏第4卷之末說:「4取者,婆沙云:4方馳求名為4取」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