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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級佛學:9.五蘊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8-01-27
 
釋尊所親悟親證的人生觀,並非靈魂的實有論,更不是唯物的無我論,而是心物合1的「合理的無我」思想。
 
所謂「合理」「無我」等名相,實際是5蘊和合,超越心物而自由自主的可行性、建設性的理論。
 
唯其如此,才能破解實體的靈魂說,由於心的訓練,如實的知道因緣和合的教義熏陶,兼破唯物的無我論。
 
人生活動的本質是心,也是眾生和合的中心。但此心絕非固定獨立的存在,而是因緣和合所產生的心物世界,就是和合生的5蘊世界。
 
5蘊即色蘊、受蘊、想蘊、行蘊、識蘊5種「蘊藏」的作用,而彼此相依相存的影響。
 
(1)色蘊:專指物體()而言,就是眾生的肉體組織,和1切有機或無機體的組合。
 
(2)受蘊:是感受外在的印象和感覺,是最表面的精神直覺作用,包括單純的反應。
 
(3)想蘊:是由愛、取、有的思惟作用,深藏在內心的本能,是物質與精神的連結作用。
 
(4)行蘊:是意志所決定的行為,由心的轉換並支配判斷,其1切行為表現皆屬行蘊。
 
(5)識蘊:是意識主觀的本能作用,亦是統14蘊的指揮中心,它是6識身的主宰。
 
5蘊的互攝互入,才使宇宙1切的運行,不致脫節。這是更具體的將12因緣,作1簡單的闡明,進1步的解釋精神運作,和物理機能的統合,顯示眾緣和合的無我性。
 
亦即吾人這個肉體,乃至宇宙萬有的成立,無不依賴著物質()的凝結、和受、想、行的實驗、改良、進化等作用。而「識」則是這「物我」的資訊中心,是最原始最古老的佛教教義。
 
本文出處:初級佛學講義--宗聖上師著作,台灣萬佛會出版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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