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體
「戒體」:由於受授的作法而納戒法於心臍,具有能生防非止惡的功德。而在前述的戒法中,於授受的作法成就時,就必然具備防非止惡的功能,這種微妙的「法」,1旦發現於受者身中的,就稱之為戒體。
此戒體舊譯為無作,新譯為無表。
受者若能隨順此戒體而於身口業3業的表現,如法的所作所為,即稱之為戒行,亦即戒的4科之第2科目。
楞嚴經第1卷說:「婬躬撫摩,將毀戒體」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