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羅提木叉
「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」,又翻作缽喇底木叉,是戒律4名之2《1名毘尼,2名木叉,3名尸羅,4名律》,義譯為別解脫,又名為處處解脫。7眾所受的戒律,各就解脫身口7支的惡業之義,而簡別為定共戒道共戒,稱為別解脫戒。又翻為隨順解脫,是以戒律隨順有為、無為的2種解脫之果。
行事鈔中卷之1說:「波羅提木叉此云處處解脫」。
戒本疏第1卷之上說:「波羅提木叉,此翻別解脫也」。
大乘義章第1卷說:「木叉者此名解脫。…戒行名為解脫,有其兩義:1者戒行能免業非,故名解脫。2能得彼解脫之果,故名解脫」。
義林章第3卷之末說:「別別防非名之為別,能防所防皆得別稱。戒即解脫,解脫惡故」。
華嚴探玄記第3卷說:「波羅提木叉,此云別解脫。此就因得名,然有2義:1、揀異定道(定共戒與道共戒),名之為別。2、3業7支各各防非,故名為別,亦翻為隨順解脫。此據果立名。隨順有為無為2種解脫故」。
希麟音義第8卷說:「缽喇底木叉,舊云波羅提木叉,此云別解脫。即7眾別解脫律儀也」。
巴利文Pa timukha,列記戒律項目之書,普通呼為戒本。布薩之日,於僧眾現前,讀此各條,令比丘懺悔犯非。
本文出處:菩提根本戒頌(宗聖上師造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