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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級佛學:5.十二因緣(下)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8-01-27
 

9.取:是形容得到或我執的意念。外在客體(環境)的存在,若無個人積極的求取,畢竟無法成立對比。「取」本身與個人的意識,或觀念是可以全無關係的存在,但是1切的存在,是必需經過吾人的求取與愛執,才能成為我們所擁有的。人生現實的苦惱,是由於取(執著)愛,受與生老病死同時在發展。這取的條件是「有」,1種想肯定自我存在的意念。那麼,甚麼是「有」?

 
10.有:是依愛取所生的煩惱,即生存或存在的意識。有就是1切萬象的存在(),所以才發生1切過程(生老病死)的演變,若無萬象的存在,即無所謂的生老病死,是故「生」是依有而成立的。
 
受、愛、取、有產生1切的存在,亦即生物從出生到老死的進化戲劇。換句話說,生命因生存而競爭的過程,就1定會產生煩惱(),更具體的說,煩惱與生命是共同並行的,若言煩惱是與生具來,亦不為過,它和世俗所謂的「前世業()報」,實在是風馬牛的2回事。
 
11.生:是指1切生命的誕生,即生命「原生質」(佛)的發展過程。「原生質」是最原始的存在,不會增加也不致減少(不增不減),但它經過漫長的演進(無明1念),乃逐漸形成6(肉體)的基本資訊,最後才組織(或發展)成1個具有意識能力的動物(或人)。生命誕生的同時,也是無常(痛苦)的開始,故此展現1幕生命為求生存,而與自然界搏鬥的「生之歌」。
 
生命的基本條件是(生命與物質的相依相存),而有是因肯定自我存在的「愛、取」,所以產生經濟觀念,但生命個體是絕難對抗自然界的災變,故產生群體而居的社會組織,並維持社會組織的健全,才產生約束行為的法律()
 
生命的過程是生老病,其終點站是死亡,但生與死是對立的,因有生故有死,此為1般凡夫所感受的苦。反過來說,若無生的成立,當然就無死的幻滅,更進1步的說,生的同時就已含有老死的原素,這是物質運轉(自然律)的法則。那麼,老死又是怎麼1回事?
 
12.老死:物質是由1大堆元素所組成的,它若無精神的作用,就不會產生各種煩惱。而所謂的老死,是針對凡夫(迷而未悟)所感受的諸苦而言,因凡夫無法洞澈生命真理,不解萬象之演化,乃至精神作用等等,故對1切存在與物理現象,產生多重的矛盾,因而固執11理,或固執1己之見,才有無常的生死之相(生滅相)。
 
凡夫的苦是因無知而起(無知生矛盾),故有生之過程,和老死的終結,但老死是專指1切苦惱的生滅而言,也是1切宗教的出發點。佛陀之所以成就1切智慧系統的教化,就是他能夠超越此苦,而說出並無老死之苦的話。
 
」是物質的衰竭,能量消耗殆盡的自然現象,或可說是物質蛻變的必然過程。
 
」是另1次元的再生,並非從此消失,就是各種「原生質」的解散,回復各自不同的單位。故在「死」的同時,亦含有「生」的原素,但並非1般所謂的「往生」他方世界的實有論,而是靈冥不異的萬有(不去不來)如來說。
 
生命「原生質」的存在(過去無始),無法說明其生成年代,而只能說是「萬有的存在」。物質的拆散(形態轉移),並不代表就此消失得無影無蹤,它仍然以不同的形態,繼續著生命之旅(未來無終)是大家耳熟能詳的「生死輪迴」說。
 
此生與死的輪迴(循環作用),並非世俗「業報」理念,而是物質與能量的替換關係,絕無神秘的「業報」色彩。因為凡夫不如實知自心(自性),以為1切境遇即1切的罪業所引發的果,故惶惑不安,欲求1個心安(緣),故為自己尋求許多自以為是的理由,如行善等作為,認為可獲得福報(享樂),藉以擺脫苦惱的娑婆世界(以惑止惑),其實根本是了不可得,最終又掉入了自己所設的陷阱(糾纏因果)之中,使惡棍所使的惡計(因果報)得逞。
 
其結果是,宗教被辱為「脆弱者的擋箭牌」,信仰被辱成「愚昧者的鴉片煙」。
----:2句是馬列思想與西方的唯物主義說。
 
本文出處:初級佛學講義--宗聖上師著作,台灣萬佛會出版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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