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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持法輪手--宗聖上師 |
發佈時間:2018-05-06 |
第12持法輪手
轉法輪印是從「轉輪聖王」簡化而來,經典上記載說:轉法輪聖王普於10方說法,引渡眾生。是大轉法輪的表徵,觀本法的用意,具有讓體能加速新陳代謝功能。他的作用在於整合脈輪,使成為協調體內內泌素消除過盛,和彌補衰弱與不足。
人除非死亡,否則都必須群聚生活,但是在群居的過程中,就必然產生各種爭端,用現代話講,就是「互動」之意,指的就是學習如何協調與運作。
「轉法輪」的意思,也就是傳布這種對人群有利益的知識,讓人類能夠共存共榮,並非你死我活的殘忍鬥爭。因此,如何去「運轉道理」,就成為佛法的主要課題之1。他涵蓋整個人生的學習與成長,以宗教信仰的立場來講,必須是將整個生命投注於「淨土」的建設,才可能消除許多人為的不幸。
佛法除了「用說的」之外,還有最重要的「運作」,每1個時段都應有1個環節的運作,當然包括運作的思考和衡量。
「用手說法」有很特殊的涵義,那就是「工作」,例如:紡紗織布、農耕、營造...等等。佛教徒當然「用手」來表達佛法的內涵,例如書寫經論、雕塑彩繪佛像教義等等,把它應用在生活上或香火傳承上。
轉法輪手的深刻意義是,「推動」佛法的工作,例如組織、建設人間淨土。理想只是空思夢想的產物,畢竟只停留在抽象的階段,想要執持兌現就必須「動手」,所謂能者動口不能者動手,即是此意。
很多事情都必須靠多數人的分工合作才能完成,這「分工」之義,當然是「用手轉法輪」,也是「用手說佛法」的暗示。以人手10指象徵「輪子」,不停的運轉,不停的工作。修學佛法也是如此,不斷的精進不斷的學習。沒有人能說自己是「大學畢業生」不削與幼稚園相處。那是矯慢。
宗聖上師 12/10/2543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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