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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終1課(2)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8-03-28
 

臨終1課

人的肉體是受報而生,報盡往生是平常事。但首先應知欲求何往,是否做好了臨終的準備,尤其在”捨氣”之刻,不用急著抬走”大蛻”,也不可慌亂嚎啕大哭,因為當靈識與”大體”在分離之時,會產生震天霹靂的巨響(雖旁人無法聽聞)。約15分鐘之後才會完全脫離,稱為”大去”。

此時才可移動”大體”,應請有經驗的殯葬社協助,或於”捨氣”前請其信仰者(或專業宗教師)導引往生善方。往生者若能於往生前皈依正教最好,否則亦應以最虔誠之心,助念8小時或12小時、24小時、48小時、72小時。以念力幫助導向,不使混亂,避免冤親債主糾纏。切忌使用助念機,因為機器聲會使靈識更加混亂,若與其他外靈交織則無法控制,恐生意外枝節。

依序為”小殮”即收入棺木(通常在24小時內),設置”靈堂”,需注意申請法醫檢驗”大體”,開具”死亡證明書”10~20張,前往戶政所”除戶”,接續請殯儀社安排”選日大殮、告別式、家祭、公祭、發引、火化”,手續繁忙,但不要慌張宜冷靜處理。

自往生當天算起至第7天,稱為頭7,是亡者省悟自己已經身亡,必須告別親友之時,此時所舉辦的法事即稱為”頭七法會”,依序每7天為二7、三7、四7又稱”滿7”。此日是決定往生之日。最初第10天稱為”頭旬”,其法會亦稱為”女兒旬”,其後每10日稱為2旬、3旬、4旬、5旬…直至100天,稱為”百日”,是所謂的”功德圓滿”之意。

其後至1年稱為”對年”,必須進行合爐,即將往生者的名字和生忌日,1並題入”公媽龕”,並依照”入厝”儀式,盛辦佳餚美饌祭祀。此後每年所舉辦的祭祀,稱為薦拔法會,具有祈禱往生獲福的涵義。依佛法應祭祀33回,以33觀音各主持1年的修道轉世之意。

過去只有官家、富人才懂得在寺廟舉辦法會,既莊嚴又有效。1般平民百姓多在自家門口”圍路”從事,既髒亂又不莊嚴,孝男孝女日夜聚賭喝酒鬧事,甚至發生更多傷亡等不幸事件,實應大大興革。若能集中在殯儀館處理,則善莫大焉。

每個人在出生時,母親可以1人處理,但在往生時必須多人協助。由此可知在生修持、廣結善緣,才可能獲得眾人的祝福,這比之於世間任何財富、地位都來得重要。也即人人生時都應加入(皈依)道場、教團學習,助人人助,善報現前,汝之子子孫孫亦若是。善哉!慎哉!誡哉!

宗聖上師 手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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