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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真理相應即是法--宗聖上師
發佈時間:2018-03-23
 

與真理相應即是法

人生於世,但知生活,改善自己接受教育,以及各種生存方式,就名之為「世間法」。追求知識,幫助別人,盡己之責,服務奉獻和樂待人,即為「白法」,又名世間佛法。反之,即名之為「黑法」,又名世間「惡法」。

若有人本性不泯,喜好智慧,願追求宇宙(大毘盧遮那)真理,1窺生命堂奧,則名為「出世間心」。如此之人,必能生起淨菩提心,開發內在的自覺佛性。故此「淨菩提心」,又名為「成佛之心」或名為「成佛覺誓心」。這樣的人是「福慧」具足的「佛種子」,其行為必能符合「世間法」,而不致異行駭眾。其人其心其行為等等,皆名之為「求正等覺」者。反之,若表現乖異,詭言聳聽……等等,即所謂的「邪法」。

凡以大毘盧遮那(宇宙)之道示人,或專致修不生不滅之法要者,皆名為「出世間法」,或說「真理」。其人可視之為真理的「化身」,即代表真理駐世的大毘盧遮那,亦即俗人所謂的「活佛、如來、導師、聖人」等。其實這些「稱謂」仍不足以形容其「功德」的億萬分之1。可惜,世人皆以「不正常」的心,來看這樣的人。

何謂「不正常心」?那就是世人受舊有的「邪說」所誤導,已經產生不可移易的觀念,故其心態早已存有迷幻的色彩,凡是懷有迷幻思想,具名「不正常心」,是與真理背道而馳的。

嚴格講,凡是「天堂、地獄、神、魔、怪、力……」皆屬「邪說」的「範疇」。因為是「未見道」者的胡說,故造成眾生的「概念」,這就叫做「共業」,以致造成為了自圓其說的「往生、轉世、報應……」等「苦果」,殺害了無以數計的眾生「慧命」。故1切神怪信仰的沒落,以及遭受鄙棄,實咎由自取。密教稱這種「苦果」,以及迷幻信仰為「以盲導盲,以愚導愚,以苦導苦,以邪導邪,以業導業……」,乃至「以魔導魔」等等。

換句話說,傳布「天堂、地獄、神、魔、怪、力……」之人,是以「不正常」心,傳「不正常」之事。但是否定「天堂、地獄、神、魔、怪、力……」,亦名為「不正常」之人。因為否定這1切的人,是未見道者的自以為聰明之論。這是佛說「不可說」的深義。

本文出處:密教叢刊合訂本—台灣萬佛會出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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