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世尊 Buddha-lokana tha
10、佛世尊,Buddha-lokana tha佛陀路迦那他,佛陀譯言知者或覺者,世尊者,為世尊重之義。
然而此中分佛與世尊,則為11號,惟成實論等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為1號,故至世尊,正為10號。因為已經具足前述的9號,為世所尊重,故名世尊。
另外大智度論別開此2意義,至佛,正為10號,世尊別為尊號。因為具足以上所說的10號之德,故稱為世尊。
「佛世尊」,依成實論則佛為10號中的第9位,世尊為第10號,合併而稱為佛世尊。依智度論則為佛為第10號,世尊為具10號尊德之總號。世尊的梵名為薄伽梵。
「佛 Buddha」,佛陀的簡稱,又譯作休屠、佛陀、浮陀、浮圖、浮頭、勃陀、勃馱、部陀、母陀、沒馱,是因翻譯的時代不同,以及翻譯者口音與筆順之便。
1般通譯為「覺」,或譯為「智」,具有覺察與覺悟的2種義意,覺察煩惱,使不危害,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,故名覺察,是名1切智。覺知諸法的事理,而能了了分明,如睡夢之寤,名為覺悟,是名1切種智。自覺而又能覺他,自他之覺行窮滿,名為佛。
自覺者,簡於凡夫,覺他者簡於2乘,覺行窮滿,簡異於菩薩。
何以故?以凡夫不能自覺,2乘雖自覺而無覺他之行,菩薩自覺覺他,而覺行未能圓滿故。又以知者既具足2智而覺知1切諸法,了了分明故。
南山戒本疏第1卷說:「佛,梵云佛陀,或云浮陀、佛陀步他、浮圖、浮頭。蓋傳者之訛耳。此無其人,以義翻之為覺」。
宗輪論述記說:「佛陀是梵音,此名為覺者,隨舊譯略語,但稱為佛」。
佛地論第1卷說:「於1切法,1切種相,能自開覺,亦開覺1切有情。如睡夢覺醒,如蓮華開,故名為佛」。
智度論第2卷說:「佛陀秦言知者,有常無常等1切諸法,菩提樹下了了覺知,故名佛陀。」同論第70卷說:「佛名為覺,於1切無名睡眠中最初覺故,名為覺」。
法華文句第1卷說:「西竺言佛陀,此言覺者、知者,對迷名知,對愚名覺」。
大乘義章第20卷之末說:「佛者就德以立其名,佛是覺知,就斯立稱。覺有兩義:1.覺察,名覺,如人覺賊。2.覺悟,名覺,如人睡寤。覺察之覺對煩惱障,煩惱侵害事等如賊,唯聖覺知不為其害,故名為覺。涅槃云:如人覺賊,賊無能為,佛亦如是。覺悟之覺對其知障,無明昏寢事等如睡,聖慧1起,朗然大悟,如睡得寤,故名為覺。既能自覺,復能覺他。覺行窮滿,故名為佛。言其自覺簡異凡夫,云覺他者明異2乘,覺行窮滿彰異菩薩」。
善見律第4卷說:「佛者名自覺亦能覺他,又言知,何謂為知?知諦故,故名為佛」。
仁王經上卷說:「1切眾生,斷3界煩惱果報盡者名為佛」。
「世尊 Lokana tha 路迦那他」,義譯為世尊,或「Bhagavat 婆迦婆」義譯為世尊。佛之尊號,以佛具萬德世所尊重故,又指於5濁惡世獨尊。阿含經及成實論以之為佛號中的第10位,以具足上述的9號,故名世尊,但是涅槃經及智度論置之於10號之外。
智度論第2卷說:「路迦那他,秦言世尊」。
淨影大疏說:「佛具眾德為世欽仰,故號世尊,若論胡音樓伽陀伽,此云世尊」。
探玄記第9卷說:「以佛具3德6義,於世獨尊,故名世尊,即梵名婆伽婆」。
佛說10號經說:「天人凡聖世出世間咸皆尊重,故曰世尊」。
成實論第1卷說:「如是9種功德具足,於3世10方世界中尊,故名世尊」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