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供 Arhat
2、應供 Arhat 阿羅訶,應於人天的供養,故名應供。
「應供 Arhat 阿羅訶」,如來10號的第2位,義譯為應供,修道斷1切的惡,應受人天的供養者。
智度論第24卷說:「應受1切世間供養,故名為應供人」。
大乘義章第20卷之末說:「外國名為阿羅訶,此云應供。如來諸過悉已斷盡,福田清淨,應受物供,故名應供」。
本文出處:佛說3歸5戒功德經(宗聖上師編著)—台灣佛教會出版。